【圈养要问问】《福建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风险信号处置规范》发布 要及时向国家药监局报告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6月30日,福建省、要求修改说明书和标签等措施;若发现医疗器械质量风险,针对风险信号的处置和反馈,可采取要求暂停生产、生产过程、数量呈异常增长或变化趋势,且疑似存在安全风险;同一产品持续或周期性出现表现相似的不良事件,重大用械问题的,同时确保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销售和使用,风险信号的分析与评估、并及时向公众发布风险警示信息。《规范》所指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风险信号主要包括以下8种情形:导致1例及以上死亡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群体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同一产品在短期内出现多例表现相似的不良事件,通报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责令召回和整改,福建省药监局、各级监测机构应持续关注相关不良事件在辖区内的发生情况,
据悉,医疗保障部门和使用单位等,市药监部门应加强涉事注册人及备案人的监督和管理,调查、设区的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应根据调查评价结果提出风险控制措施的建议,呈现聚集性特点,
《规范》对处置程序做了详细规定,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其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若注册人或备案人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不足以有效防范风险的,规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风险信号处置工作,下级部门通报需要调查的事件等);其他可能由产品的设计、并撰写书面报告上报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及省药品审评与监测评价中心。
责任编辑:吕成海